和商网南昌2月24日电 (朱莹)24日,记者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江西省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探索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图为24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江西省公路条例》新闻发布会。朱莹 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谢德强介绍,原《条例》自2015年12月施行以来,江西省公路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公路总里程从2015年的15.66万公里,去年底增加到21万多公里;干线公路技术状况持续位居全国前列,“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需要对其中一些内容进行修订。
《条例》共九章七十四条,注重结合江西实际,重点针对江西较为突出的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以及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等问题提出了相应举措;注重总结该省在公路建设、养护以及路政管理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
高速公路是中国覆盖范围最广、通达程度最深的交通基础设施,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动脉”。《条例》规定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能源等部门应当对服务区(停车区)提质升级在立项、用地、用水、用电、垃圾转运及污水处理等方面予以支持。
为有效引导和调节交通流量,最大限度地发挥高速公路网的使用效率,降低货运物流成本,全面提升高速公路的辐射范围和服务能力,《条例》规定,探索根据高速公路不同路段、时段、车型等情形实行差异化收费,提升江西省公路路网运营效率。
同时,促进“四好农村路”发展方面,《条例》将县道、乡道和村道统称为农村公路,在江西地方公路法规中首次明确“农村公路”的概念。
“为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使群众成为农村公路发展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润华介绍,《条例》还鼓励技术人员和村民代表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增强广大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此外,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方面,为优化货运市场营商环境,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条例》适当降低轻微超限运输的处罚幅度,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不超过车货总质量最高限值百分之二十,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可以不予处罚。
“下一步,我们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着力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完善《条例》配套制度,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促进江西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谢德强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