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鹏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创始人
2024-12-11 14:15:4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鹏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鹏新,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鹏新利用担任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书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活力中国调研行丨场景驱动创新 ...   雄安新区是一座从零规划的新城,设立九年来,这座不断“拔节生长”的未来之城,正将海量真实的城市建设...
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杨印、柏林、...   和商网7月3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杨印、柏林、吴春庆、王...
让恶俗主播无处遁形,平台治理动...   网络直播在促进灵活就业、丰富文化供给方面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  近年来,无论是助力乡村振兴、传...
美国一邮轮暴发诺如病毒疫情 1...   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通报称,2日停靠在美国旧金山的公主邮轮公司“红宝石公主号”近日暴发诺如病毒...
“Nice 盐城·我来读城”专...   7月2日下午,“Nice盐城·我来读城”专场品读展演在中韩文化客厅温情上演,各界读城领读者、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