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编造传播涉灾网络谣言 公安机关公布4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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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8:17:44

  和商网8月20日电 据“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消息,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托“净网—2026”专项行动,持续严厉打击编造传播涉台风等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今日,公安部网安局再次公布4起典型案例:

  案例1   

  网民王某某(男,35岁)因台风天气,暂住在临时安置点,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编造传播“安置点停水停电”“群众无饭吃””设立难民营”等系列网络谣言,引发大量网民误读,并在抖音平台直播时编造“杭州台风致人打地铺吃不上饭”的虚假内容,伺机向网友索要打赏,牟取非法利益。目前,该王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2   

  网民孙某某(男,50岁)在当地未出现台风积水险情的情况下,为博取流量,将往年水灾视频重新发布到抖音平台,引发传播扩散,误导当地居民,制造公众焦虑,影响防汛救灾工作正常开展。目前,该孙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3

  网民王某某(男,46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使用AI工具生成主要内容为“此刻**公园景象,台风影响,湖水即将溢出”的网络谣言,并在微信平台发布,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公共秩序,影响防汛救灾工作正常开展。目前,该王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4

  网民叶某某(男,50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将往年水灾视频进行剪辑、拼接,谎称“**出现台风积水险情”,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部分当地民众恐慌,影响防汛救灾工作正常开展。目前,该叶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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