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能办”到“好办”:长春以法治力量托举高水平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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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2:47:29

  和商网长春5月27日电 (李彦国 高龙安)记者27日从长春市公安机关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二十条措施新闻发布会获悉,当地公安机关围绕对外开放、企业服务、海外权益保护等关键领域推出精准实招,进一步提升区域开放能级,为中外企业投资兴业提供更优法治保障。

  二十条措施涵盖服务保障长春现代化都市圈重大战略、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新业态精细化监管、助力对外开放便捷化等多个维度。

5月27日,长春市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二十条措施。 长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供图

  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景泽介绍,该局积极助力外籍人才落户,主动深入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涉外引才引智单位,落实外籍人才永久居留证随同受理、容缺受理、代办受理等制度;积极争取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落地,进一步便利外籍客商往来及投资长春。

  针对企业申请往来港澳商务备案,优化后的措施规定,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上一年度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纳税证明、往来港澳商务合约、备案人员6个月以上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以及企业派遣函,共5项材料,即可申请登记备案。对于无法提供6个月以上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往来港澳商务合约的企业,实行往来港澳商务备案及签注申请承诺制,即由备案单位出具港澳商务活动承诺书,承诺赴港澳依法依规开展商务活动,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可实行容缺办理登记备案,所缺材料可于事后补交,为满足基本条件的企业紧急赴港澳开展商务活动提供最大便利。

  据介绍,对已备案并与港澳企业建立正式业务往来的单位,或容缺受理后6个月内及时补齐所缺材料的单位,可被视为信誉良好单位。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其次年年审及年度内办理商务签注时,将为这些信誉良好单位开通“绿色通道”,缩短办证时限,最大限度为企业往来港澳开展商务活动提供便利。

  新措施还着力强化企业海外权益保护。刘景泽表示,长春市公安机关将加强对在长春注册的出海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和外派人员的安全提示与预警处置工作,会同多部门搭建出海企业法律服务供需对接平台,畅通出海企业合法诉求的境内反馈渠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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