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商网天津5月25日电 (记者 王君妍 周亚强)记者从天津东疆海事局获悉,25日下午,在渤海西部海域,“三鼎长春”轮完成约5.7万吨原油装载后,安全驶离“海洋石油112”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作业水域。至此,“海洋石油112”FPSO(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第1000艘次原油外输作业完成。
据介绍,“海洋石油112”FPSO自2004年开展首船原油外输以来,已连续作业22年,累计外输原油逾4800万吨。
25日,“海洋石油112”FPSO第1000艘次原油外输作业圆满完成。(天津东疆海事局供图)天津海事局辖区海上油田群位于渤海西部海域,区域内分布着海上油气开采的中心平台、井口平台、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等海上设施。水下铺设着连接各设施的海底输油、输电、输水等管线。日常生产中,提油轮开展原油外输作业,施工船进行水上水下作业,油田工作船穿梭各设施间运送人员物资。而油田水域外,又紧邻渤海湾中部船舶定线制、曹妃甸水域船舶定线制等多个重要海上交通功能区,通航环境复杂,安全和防污染形势严峻。
面对复杂的“海上棋盘”,多年来,天津海事局以保障海上油田生产作业安全、服务国家能源战略为出发点,探索出一套“1531”工作机制——“1”个中心:以海上原油外输作业安全监管为中心;“5步工作法”:估(安全风险评估)、查(现场检查)、审(许可审批)、盯(全过程记录)、核(通关核查),环环相扣;“3”个基本点:船舶监督、巡航管理、应急处置;“1”个服务平台:油田作业监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监管与服务。
“千艘次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天津海事局一线执法人员李宁表示,“我们将持续优化海上油田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不断助力渤海油田开发建设,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注入稳健动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