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联合发布“双11”促销合规提示 划定七大经营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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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1:28:42

  和商网成都11月7日电 (记者 刘忠俊)11月7日,2025年“双11”网络促销季来临之际,四川省市场监管局、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双11”网络集中促销合规经营提示》(下称《提示》),从促销行为、直播营销、公平竞争等七大维度划定经营红线,引导两地网络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及直播电商主体规范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提示》明确,网络促销需严格公示规则,不得隐匿优惠门槛、使用期限等关键信息;明码标价须真实合规,严禁通过“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低价引流高价结算”等方式实施价格欺诈。

  针对直播电商这一热门领域,《提示》要求直播间运营者、营销人员发布的商品信息须与实物一致,性能、功效等宣传不得夸大,关键参数、售后政策等内容需清晰公示,杜绝“虚假种草”“话术诱导”等违规行为。

  在维护市场公平方面,《提示》禁止经营者通过“刷销量”“造好评”“删差评”等方式伪造交易数据、误导消费者;网络平台不得利用技术优势或市场地位,以“独家合作”“流量限制”等名义,限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其他平台促销活动。

  广告宣传环节,《提示》强调内容需健康合规,对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承诺须明确可追溯;涉及“买赠”“满减”等活动的,需注明赠品规格、兑换期限及限制条件;引用科研数据、用户评价等作为宣传依据的,须标注来源并确保真实有效。

  商品质量安全领域,《提示》要求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责任,严禁销售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以及侵权假冒、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商品;网络平台需建立“日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商品立即下架,阻断假冒伪劣商品流通渠道。

  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提示》规定经营者收集消费者姓名、手机号、地址等信息时,须明确告知用途并获得同意,不得超范围收集;严禁将信息出售、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非经营目的的推送、营销。

  在消费维权保障上,《提示》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除食品、定制商品等法定不适用品类外,须在收到退回商品7日内返还全款,不得设置“退货门槛”或拖延退款;客服团队需保障咨询响应时效,投诉处理办结率需达95%以上,避免“踢皮球”“冷处理”等情况。

  川渝两地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双11”期间将加强网络市场巡查执法,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同时提醒消费者,购物时注意留存订单、聊天记录等凭证,遇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可通过12315平台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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