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曝光3起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件
创始人
2025-06-10 17:44:05

  和商网6月10日电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6月10日,税务部门公布3起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件,分别是:

  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海南欧丽家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件。经查,海南欧丽家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收入、设置内外两套账等方式隐匿未开票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256.98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对其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约2900万元。

  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重庆多笠原食品有限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件。经查,重庆多笠原食品有限公司通过个人账户隐匿销售收入、设置内外两套账等方式隐匿未开票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699.07万元。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对其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约1400万元。

  三、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怀化泰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件。经查,怀化泰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取公司收入等方式隐匿未开票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96.58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对其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93.04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依法纳税是经营主体的基本义务。通过个人账户收款、设置内外两套账等方式隐匿未开票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企业的经营活动一旦产生应税行为并取得收入,无论是否开具发票,都负有依法申报纳税的义务;纳税人应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十七条规定,将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等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部门将在持续优化税费服务同时,依法严惩各类偷逃税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经济秩序,坚决保障国家税收安全。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笑死了!汪苏泷张碧晨两人音综同... 「10月14日,华语乐坛意外上演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隔空对擂”。汪苏泷与张碧晨在同一日双双官宣,分别加...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释放哪些重要信...   中国经济面面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释放哪些重要信号?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
一条引跑绳 两颗冠军心   和商网广州12月13日电 题:一条引跑绳 两颗冠军心  和商网记者 张璐  “我们希望让大家看到...
应对今冬首场强降雪 山西电力“...   和商网太原12月13日电(高雨晴 赵亚男)12月11日起,山西省遭遇今冬首场大范围雨雪寒潮天气,...
朱炳仁、朱军岷铜雕作品入藏中国...   和商网北京12月13日电 (记者 应妮)朱炳仁、朱军岷艺术作品捐赠入藏仪式12日在中国国家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