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院严惩洗钱犯罪 公布多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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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21:46:13

  和商网南宁12月24日电(林浩 孙文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敏24日表示,2022年以来,广西法院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惩治洗钱犯罪,“重打击上游犯罪、轻惩治洗钱犯罪”的局面得到较好扭转。

  广西法院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当天在南宁市举行,通报广西法院依法打击治理洗钱犯罪的工作情况,公布四起典型案例。

  陈敏在发布会上介绍,2022年以来,广西法院审结洗钱犯罪一审刑事案件182件212人,涵盖毒品、黑社会性质组织、走私、贪污贿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六类上游犯罪,其中以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为主要类型。

  案件审理过程中,广西法院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对于多次洗钱、为多人洗钱、洗钱金额巨大、与境外勾连洗钱,以及洗钱团伙中的组织者、主要获利者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另对37名起辅助作用、获利微薄、初犯、偶犯、诚心悔罪人员依法给予从宽处罚,依法追缴洗钱犯罪的违法所得。

  为健全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体系,广西法院将甄别、查证下游洗钱犯罪线索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内容,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有关机关,形成正向互动。

  在广西法院当天公布的典型案例中,被告人庞某帮助接收、保管受贿款现金300万元,并以借款为名与受贿人员亲友签订虚构的借款协议,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在另一起案件中,国家工作人员范某怡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人民币2000余万元。2022年2月,范某怡将受贿所得262万余元,以现金方式交给林某成,以林某成名义存入银行后再转交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支付购房款。后范某怡以其孙女名义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法院认为范某怡行为构成洗钱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与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陈敏表示,下一步,广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洗钱犯罪的惩治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洗钱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对利用互联网、跨境平台、地下钱庄、虚拟货币等手段实施的新型、隐形洗钱行为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有效对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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