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商网12月10日电 据国家医保局网站消息,12月10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为全文:
上一篇:新华视点丨从中央政治局会议看2025年经济工作新动向
下一篇: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