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商网杭州11月8日电 (郭其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8日发布消息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及山东青岛、江苏南通、浙江舟山、福建宁德、广东湛江、海南海口等沿海七地市检察机关在舟山签署《沿海七地市检察机关涉海检察协作框架协议》(下称《协议》),旨在共同破解海洋治理难题,构建涉海检察一体化协作新格局。
根据《协议》,沿海七地检察机关将聚焦海洋经济有序运行、海上航行安全、资源和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等海洋治理问题,联合开展重大执法保障、跨域刑案查办、生态环境治理、司法政策供给、信息数据共享、人才智力建设、前沿理论研究协作,推进检察职能融入海洋综合保护。
沿海七地市建立涉海检察协作机制。史建龙 摄如针对海上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问题,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建庆表示,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过程中,对于相对不起诉需要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行政罚款往往高于刑事处罚的罚金。对此他建议可以通过行政检察部门沟通,出具不予行政处罚意见书,避免出现“行刑倒挂,小过大罚”。
在打击海上走私犯罪方面,目前因走私犯罪的侦查机关分属于海警、海关和公安,致使其行政处罚信息查询并不完全畅通。
“建议将因走私被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和自然人信息,并入政府信用管理体系,构建多维度惩治体系。”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陈云艳提出,以政府监管和社会治理手段打造“信用+打私”创新模式。
据悉,沿海七地检察机关将通过共建联席会议、线索移送、配合调查、案例发布和宣传预防等五项机制,在涉海刑事检察、海商事诉讼监督、涉海行政检察、涉海公益诉讼检察等方面加强跨区域协作,打造海洋治理共同体,完善海洋法治体系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