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拟对5名超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的公告引发关注,涉事5人为四名留学博士或硕士,以及一名非全日制硕士。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搜索发现,今年九、十月份,有多所高校发布类似清退公告,留学生和中国学生均有涉及。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各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明确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有大学老师表示,这种清退是各个大学都会有的常规操作,学校都有明确的相关规定。
华科大多个学院清退超年限研究生
据多家媒体消息,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发布《拟对超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的公示》,拟对5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通知显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对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发送了《超最长学习年限拟退学处理告知书》,部分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也未主动办理退学手续,现拟对该部分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
媒体发布的截图信息显示,5名被清退的学生中,三人为留学博士、一人为留学硕士、另一人为非全日制硕士。
11月6日,记者在该学院官网发现,已看不到该公告。记者联系该学院多个部门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均未获回应,而校宣传部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不过记者搜索发现,华中科技大学近期多个学院发布类似清退研究生的公告。
其中,该校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11月4日发布的公告中涉及3名研究生,未标注学生类别,但从名字判断或均为留学生。
此外,该校网络空间安全学院10月17日发布的公告涉及6名研究生,同样未标注学生类别;公共卫生学院10月23日发布公告清退一人,为留学硕士。
中国青年网的报道中提到,该校管理学院也曾发布涉及15名研究生的类似公告,其中包括3名留学博士、5名留学硕士,以及7名非全日制硕士。该公告同样已经无法在官网看到。
学校有明确管理细则 对各种学历学生均有学习年限规定
在华中科技大学的通报中提到,依据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记者在华中科技大学官网看到,该细则对最长学习年限和退学流程都有明确规定。
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含休学),从事创业或到国际组织实习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2019级及以前的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自2020级开始,直博生、专业学位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含休学),其他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
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学校予以退学处理。在退学流程中提到,退学处理决定书由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直接送达研究生本人,研究生拒绝签收的,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以联系的,由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采用校内公告的方式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研究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同样明确提到,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多所高校发清退公告 有教师称是学校的正常操作
记者以“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退学处理的公示”为关键词搜索,发现许多学校近期发布过类似清退公示。其中包括东北大学、浙江理工大学、中南大学、宁波大学等超过10所高校,清退的研究生近70人。其中硕士、博士均有,除浙江理工大学公示的两人均为留学生外,其他学校主要为中国学生,中国学生中非全日制硕士占比超过一半。
实际上,清退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近年来并不少见。
2019年《光明日报》的一篇报道中就提到,当时有近30所高校公布超过1300名硕博研究生的退学名单,其中包括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知名高校。
某高校学院负责人告诉记者,各个学校对硕士生、博士生都有最长学时的管理规定,博士后还会有合同约定年限,主要也是为了节约教育资源。学校会在一定的时间节点集中处理一批超出最长学时的研究生,华科大这次清退应该就是这种情况。
还有高校教师告诉记者,这种清退并不针对留学生,是学校的正常操作,只不过部分留学生往往通过邮件联系,容易联系不上,只能通过公示形式进行。
专家说法
高校应从严要求学生
加强过程培养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学校按照管理条例去清退超出最长学时的研究生属于正常现象,无需过度关注。无论是留学生还是本国学生,都应一视同仁,超期都要按照规定清退。
储朝晖认为,出现超期未毕业研究生的原因在源头上——考研、考博的热度过高,与学生的实际能力和社会需求并不适应。部分学生认为考上就行,没有严肃认真地对待学习过程。非全日制学生则更容易出现这种不注重学业的问题,导致无法通过毕业考核。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告诉记者,清退超期未毕业的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这已成为近年来高校的常规操作。本来,这是高校依据学籍管理规定对未按规定修完学分完成学业的学生做出退学处理,却一再被解读为高校从严要求学生,折射出社会对高校从严培养学生的期待。高校要做到真正从严要求学生,应加强过程培养、管理与评价,而不是在学生未按规定完成学业时“一退了之”。
熊丙奇认为,表面上看,高校清退超期学生、做出退学处理,是坚持严格的培养标准。从“不放水让学生毕业”这一角度看,是做到了“从严”。但是,有的被清退学生平时学习不认真却没有人督促,有的被清退学生(尤其是硕士生、博士生)已经多年不到学校注册,失去和学校的联系,只是把学籍挂在学校。这表明,学校还缺乏对学生严格的过程管理,而进行严格的过程管理,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所在。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刘亚洲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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