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被拐14年后回家的孙卓首次在其个人账号开启带货直播,总观看人次达到292万,销量破百万。孙海洋和彭四英夫妇也来到儿子的直播间助阵。彭四英表示,让孙卓直播带货,主要是想让他提升口才。有网友失望地表示,寻亲也成了走红赛道,果然“流量的尽头是带货”。还有网友质疑,利用同情心来进行商业变现,是在消费公众的善意。当然,也有网友对此表达了理解与支持。
直播带货创造性地解决了“流量快速变现”的问题。这一机制,对于“一夜爆红”的素人来说,非常之好用。就此,“流量的尽头是带货”,更准确的说法其实应该是“流量变现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带货”。传统电商网店,整个的开店申请、UI设计、货源选品、售后服务等体系的搭建,都需要一个不短的过程。而直播电商的新玩法、体系的建设都是前置完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万事俱备,只待主播”。这一回,孙卓成了那个“主播”,也并不奇怪。
被拐14年的孙卓直播带货,若说这是“利用同情心变现”“消费公众善意”,实则也不无道理。但终究,类似的见解,充斥着浓烈的道德评判色彩,是高度主观化、情绪化的。孙卓直播带货、消费者愿不愿意购买,完全是你情我愿、买卖自由的,这里面并不涉及“悲情营销”的成分。诚然,公众是因为“被拐”“寻亲”而知道和关注孙卓,然而他们在最近的直播间里“下单购物”,却未必就是因为“同情”“怜悯”“声援”等情感因素,这是有必要厘清的。
所谓“同情”等情感,原本就是无私的、单向度的,这意味着,不能要求对方一定要给予符合预期的回应、去做满足期待的事情。换而言之,道德善意并不对应着“道德契约”“道德约束”。明乎此,再来看孙卓直播带货,也许就能释怀了。但凡合法合规,无论是孙卓还是其他人,都是有权直播带货的。至于说,观众买不买账、货品是不是值得买,这完全是两回事。当下,一个微妙的情况就在于,很多人将“情绪价值”与“商品价值”、“道德热情”与“消费理性”混为一谈。
孙卓直播带货就在那里,买不买全凭网友自己。既不需要“应援式下单”,也不需要有被辜负、被背叛的失落之感。直播电商,终究也是电商,其虽然有“主播+商品”的形式框架,可是其实质价值还是在于“商品”。不得不说,确实有不少“热点事件当事人”深谙撩拨大众情绪之道,打煽情牌、赚同情分,将公众的道德资源转化为了电商资源。可即便如此,我们还是不能全盘否定热点人物当带货主播的权利。真正重要的警惕的,其实还是“激情下单”和“上头式购物”。
“流量的尽头是带货”,而趁热带货的人多了,也许大众也就会对此脱敏、不吃这套了吧。
文丨然玉(资深媒体评论员)
编辑:束孟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