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晚,北京广告协会明星代言规范工作委员会官方公众号发布《关于对中国内地男歌手蔡某某舆情发酵的风险提示》(下称《风险提示》)后引发关注。
↑北京广告协会明星代言规范工作委员会官方公众号截图
《风险提示》全文如下:近日,中国内地男歌手蔡某某事件逐渐发酵,该事件有进一步炒作及扩大趋势,请相关品牌方、演艺经纪公司、MCN经纪机构对中国内地男歌手蔡某某做好风险把控。特此提示。
那么,这份《风险提示》意味着什么?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志霖律师事务所谢阳律师、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朱巍表示,2022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中除了违法之外,还提到了失德,也就是一旦有违法失德的行为,那么他们代言的品牌,包括代言活动就要受到很大的限制。
风险提示有何背景?
明星代言规范工作委员会去年底成立
希望构建规范代言活动治理体系
2022年12月6日,北京广告协会成立明星代言规范工作委员会在北京成立(以下简称“北广协明星代言规范委”),旨在开展明星广告代言行业自律工作,维护广告市场合理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此前媒体报道,当时北广协明星代言规范委主任吴溪表示,工作委员会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廓清行业风气。切实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营造守法崇德的文艺生态,构建起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治理体系,为维护好明星代言领域清朗空间提供有效抓手。
吴溪还提到,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是文娱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委要做的工作,一是逐步开展明星广告代言规范行业自律工作。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政策宣讲等方式,发挥行业组织牵头作用、协调多方,积极推动,形成外部有法可依、内部行业约束。二是部分明星、网红对相关监管政策“拿不准”“握不住”,通过强化明星代言培训引导、导向建设、行业服务,为维护好明星代言领域清朗空间提供新的有效支撑。三是开通明星广告代言规范线索征集反馈渠道,对会员单位、广告主、消费者的服务诉求“一对一”建立台账,“点对点”对账销号,“问诊把脉”明星广告代言全链条各环节“堵点”“难题”,“靶向治疗”明星广告代言全链条各环节“疑难杂症”。四是开展明星广告代言行业研讨及行业交流,通过行业研讨、面对面交流、专家库建设、调查研究等形式,聚焦前沿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维护广告市场合理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让工作委员会成为维护市场秩序、回应群众关切的行业抓手,成为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廓清社会风气的行业力量。
2023年5月,由中国青年网和北京广告协会共同发起的“艺人与主播舆情监测协同实验室”正式成立,该实验室共建方之一是北京广告协会明星代言规范工作委员会,由中青华云提供数据服务。
据此前报道,该实验室将发挥共建各方的舆情服务、广告监测、舆论引导等职能,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文化娱乐和主播行业中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推广相关行业中的优秀案例、典型人物。同时,针对艺人与主播行业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各类舆情事件,进行监测、研判和分析报送。
此外,“艺人与主播舆情监测协同实验室”也将面向艺人经纪机构、MCN机构开展专业化的舆情培训,提升相关机构从业人员的舆情常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专家:
聘请明星代言要注意法律风险
也要注意社会舆论风险
3月1日,志霖律师事务所受聘为北京广告协会明星代言规范工作委员会法律顾问。
志霖律师事务所谢阳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关于此次发布的风险提示,有一点必须注意,那就是风险提示中写的是“蔡某某”,没有具体姓名。
“关于明星代言的风险,除了广告法方面的法律风险,也包括明星的形象,道德瑕疵问题产生的商业风险,有时候即使不违法,也会发生纷纷解约代言的事情。”谢阳律师这样说。
谢阳表示,聘请明星代言,一要注意法律风险,主要是广告法方面的,比如有的产品,依法是不允许自然人代言的,代言必须本人或近亲属真实使用过。二要注意社会舆论风险,明星一旦发生丑闻,可能需要解约并要求赔偿退代言费,会产生合同纠纷。
2022年,按照中央宣传部文娱领域治理有关工作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中,《指导意见》提到,“企业明知、应知明星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仍选用明星进行广告代言的,认定相关广告妨碍社会安定、妨碍社会公共秩序。”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则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指导意见》中有一个特别的说法,除了违法之外,还提到了失德,也就是一旦有违法失德的行为,那么他们代言的品牌,包括代言活动就要受到很大的限制了。
《指导意见》还提出,准确认定选用违法失德明星广告代言情形。企业明知、应知明星发表过错误政治言论或者其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仍选用明星进行广告代言的,应当根据事实情节,认定相关广告妨碍社会安定、妨碍社会公共秩序。企业明知、应知明星存在吸毒、赌博、酒驾、强制猥亵、偷漏税、诈骗、证券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仍选用明星进行广告代言的,应当根据事实情节,认定相关广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朱巍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责任是明确的。企业在选明星代言的时候,要对这个明星的个人情况、从业情况要做一个了解,相关规定特别强调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违法的范围是明确的,但是失德的范围到底有哪些,其实也没有特别明确,所以从这个角度,北京市广告协会下面的明星代言规范工作委员会出了这么一个风险提示。”
红星新闻记者 王辰元 吴阳
编辑 郭宇 责任编辑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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