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9月3日,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消费、扩大内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推出五大方面共20条举措。
在推动政策惠民,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方面,《工作方案》将个体工商户及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快递物流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台港澳同胞、取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籍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在支持群众解决住房需求方面,《工作方案》坚持租购并举,制定出台针对性实施办法,包括提高租房提取最高限额、实行“一人购房全家帮”、鼓励提取公积金作首付款、支持“6·16”特大暴雨受灾职工重建家园、购买集中安置房等。
在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消费活力方面,《工作方案》提到:把双方缴存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65万元、单方提高到45万元,异地缴存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与本市缴存职工享受同等权益;多子女家庭贷款最高额度78万元,最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130万元;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缴存职工(含配偶)账户保留余额提高至20倍,月还款本息额不得超过职工(含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放宽至60%;实施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等。值得留意的是,《工作方案》深化推进异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取消异地贷款户籍限制,推行“异地公积金+异地户口”,在梅州购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优化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推动苏区住房公积金“融湾”,撬动跨域住房市场消费。
除此之外,《工作方案》提出助力城市更新行动,全力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一方面,扩大加装住宅电梯提取范围,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本市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另一方面,增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范围及频次,申请人及配偶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一次或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一次性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危健峰 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