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限行标牌已更换完毕,7月16日前为执法过渡期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柳卓楠、实习生冯晞报道: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高峰限行”管理措施自昨日(7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州运行6年的“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退出历史舞台。7月1日上午8时许,记者来到广州市洛溪大桥靠近童悦路出口处,直击“高峰限行”新规实施后的首个早高峰。
“高峰限行”管理措施主要是指工作日7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在广州市管控范围内道路通行,管控范围与“开四停四”管控范围保持一致,未有调整。7月1日至15日为执法过渡期。
1日早高峰时段洛溪大桥靠近童悦路出口方向车流量较大,这里是许多外地车进入广州市区的必经之路,记者看到来往车辆中有不少是外地车牌。现场,广州交警正对过往的非粤A籍小客车进行劝导。
“你好,广州7月1日起实行‘高峰限行’新规,请问你有预约吗?”交警拦住一辆粤K籍小客车进行询问。“我知道这一措施,但是忘记今天开始实施了,没有预约,之后我会预约后再出行。”该客车司机表示,“高峰限行”措施比“开四停四”方便许多,尤其是周末不限行,可以自由出行。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设施大队许警官介绍,“高峰限行”管理措施有“两个改变”和“一个不变”。“两个改变”是指高峰限行的车辆原为非粤A籍中小型客车,新规去掉了中型客车,仅限制非粤A籍小型客车;限行时间由“开四停四”改为“高峰限行”。“一个不变”是指管控范围与“开四停四”管控范围保持一致。
许警官表示,广州交警已协调相关道路主管部门在限行点位设置“非广州市籍高峰限行标牌”,6月30日前已全部更换完毕。
外地小客车可在广州市公安局官网或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申请工作日高峰通行,每个自然年不超过12个工作日,申请方式可以是单独申请1个工作日,也可以一次性申请多个工作日,按自然年清零。如临时改变出行,须在通行日当天24时前申请取消,超期未取消的,视为已使用,并计入预约天数。
据悉,7月1日至15日为执法过渡期。7月16日起,广州交警正式对违反《调整通告》规定的车辆依法进行违法记录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