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1日讯(通讯员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闽南网记者 陈惠容 文/图)近日,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评估暨磋商会。
会上,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根据调查情况,结合漳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三位专家出具的环境损害评估意见,就损害事实和程度、修复启动时间和期限、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和期限等具体问题与赔偿义务人分别进行磋商。15名公司负责人均表示已充分认识到环境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愿意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承担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责任。
据悉,下一步,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将继续积极与涉案企业进行沟通,及时磋商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督促企业履行修复义务,及时对受损环境进行修复,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无缝衔接,实现行政处罚案件的“应赔尽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