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福建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通知,在全省实施水稻和玉米种植完全成本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种植收入保险,为两大农作物“上足保险”,更好保障农户收益。
水稻、玉米种植完全成本保险主要针对台风、洪水、寒潮、干旱等自然灾害以及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毁损等风险,保额为每亩1000元,费率分别为3%、4%。财政对投保保费给予80%补贴,农户仅需承担20%。其中,国家产粮大县市县两级财政应承担保费的10%由省级财政承担,切实减轻产粮大县财政负担。
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通过我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遴选的种植业保险承保机构投保上述保险时,只需缴纳自付比例部分保险费,即可办理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部分由承保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
农业易受气候影响,市场波动大,充满不确定性。过去,农业保险以保障种子、化肥、农药等直接物化成本为主,保障水平相对有限。完全成本保险则实现了对物化成本及土地成本、人工成本的农业生产总成本的保险。
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高级专家刘剑雄举例说,比如,一名农户种植了100亩水稻,成本除了种子、化肥、农药等直接投入,还有人工、地租等,每亩成本约为1500元,总成本15万元。如投保水稻完全成本保险,遭遇自然灾害绝收后,每亩可获赔1000元。在财政补贴下,农户投保每亩保费仅需交6元,100亩地农户只需缴纳保费600元,最多可获得赔偿10万元。
“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险金额体现了农产品的价格和产量,保障水平覆盖农业种植收入。过去我省水稻物化成本‘基本险’的保障水平为每亩500元,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大大提高了粮农的保障水平,加上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农业补贴,若遇风险基本上可以把损失弥补回来,实现旱涝保收。”刘剑雄表示。
目前我省稻谷播种面积约900万亩、玉米种植面积近70万亩。2020年发布的《关于加快福建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力争水稻种植保险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并逐步向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转变。去年底,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已先行在浦城、邵武、建瓯、建阳、宁化等5个国家产粮大县实施。(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