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认定25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其中包括福建省农科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农药环境安全评价中心。
据悉,我国实行农药登记制度。申请农药登记的,应当进行登记试验。登记试验由经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具备开展农药登记试验资质的单位开展。其试验范围广泛,涉及产品化学试验、毒理学试验、药效试验、残留试验和环境影响试验等,涵盖了农药从研发到登记使用的全过程,以确保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次获认定的福建省农科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农药环境安全评价中心,为福建首家农药登记环境影响试验单位,可开展急性毒性、慢性(繁殖)毒性、微生物农药毒性和增殖等26项农药生态毒理试验。该中心成立于2011年,曾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福建省公益类科研专项等项目的研究。(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 通讯员 赵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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