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鞍山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海城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三中队原负责人李洪进破坏执法环境问题。
2019年至2023年,李洪进任海城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三中队副队长、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占有多家企业、个人非法占用林地罚款,数额巨大。李洪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李洪进被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鞍山市铁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原二级调研员吕立铭破坏经营环境问题。
2013年至2015年,吕立铭任铁西区共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电脑采购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好处费。吕立铭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2月,吕立铭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岫岩满族自治县龙潭镇蔬菜果蔬站原站长戚金林破坏政务服务环境问题。
2021年至2022年,戚金林在担任龙潭镇蚕业站站长期间,在办理柞蚕场采伐更新许可证过程中,未认真审核把关,导致天保林和国家公益林被砍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2024年5月,戚金林被开除党籍,受到政务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