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秀屿区纪委监委官网5月22日消息,日前,秀屿区纪委监委对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建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建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缺失、漠视党纪国法,利用手中权力大肆敛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郑建洪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秀屿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秀屿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建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郑建洪简历
郑建洪,男,汉族,1984年8月出生,城厢区华亭镇人,本科文化,2009年9月参加工作,201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9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秀屿区建设局城市建设管理处干部;
2011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管理处干部;
2016年11月至2019年4月,任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任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2020年6月至今,任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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