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近日印发。从2023年至2027年,福州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单位,每年开展一次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强化欠薪源头治理、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防范化解欠薪群体性事件、欠薪投诉举报处置效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情况。
《考核办法》制定了对各县级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年度考核方案及细则,明确考核指标和分值。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对各县级政府考核程序包括数据核验、实地核查、第三方评估、暗访抽查、综合评议。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县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领导小组对该县级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对市直有关部门的考核,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欠薪、管业务必须管欠薪”原则实施,考核要点包括落实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职责情况,健全完善本行业本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情况,对县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指导、支持、督促检查情况,落实部门间各项联动机制情况以及欠薪维权渠道畅通、线索及时移交处置情况。(记者 林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