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始终将以工代赈作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实施以工代赈项目。今年已下达省级以上以工代赈补助资金1.46亿元。
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建设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为农村劳动力和脱贫人口等群体规模性提供就业岗位,每个项目补助不低于100万元。其中,支付劳务报酬比例不低于省级资金的15%和中央资金的20%。
以工代赈是指通过组织受赈济者参加公益类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劳务报酬代替直接赈济的补助政策。“十四五”以来,我省以工代赈补助资金逐年增长,年均增长55.35%。各地围绕以工代赈政策进行机制创新,如光泽县“村工程乡代建”机制、宁化县“333”工作机制,均被全国推广。(记者 林先昌)